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〔2026〕13号,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,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。
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“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”。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、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,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、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。引导工业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,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,对于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,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、系统推进,创新驱动、技术赋能,应减尽减、持续提升,统一规范、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。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,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、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、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,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、能源供应、工艺技术、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,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、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。2026年起,遴选一批零碳工厂,做好标杆引领。到2027年,在汽车、锂电池、光伏、电子电器、轻工、机械、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,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。到2030年,逐步拓展至钢铁、有色金属、石化化工、建材、纺织等行业领域,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。
《指导意见》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建设路径:一是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,实现科学算碳;二是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,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,实现源头减碳;三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,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,实现过程脱碳;四是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,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,实现协同降碳;五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,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,实现智能控碳;六是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,实现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。
零碳工厂是指以实现近零或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,通过自主减排、清洁能源使用及碳信用抵消等手段,全面减少碳排放的生产单位。它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,显著降低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力争将碳排放削减至零。零碳工厂的本质,远不止于“买绿证”或“种树抵消”。根据附件中的《建设方案(模板)》,真正的零碳工厂需在五大维度实现深度变革:
一是能源结构重塑。要求企业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,探索绿电直供、厂内光伏、微电网、余能回收等模式,从源头降低化石能源依赖。
二是能效极致提升。通过高效设备更新(如一级能效电机、变压器)、工艺流程优化、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,实现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强度的持续下降。
三是边界内外协同减碳。在厂界内推进CCUS(碳捕集利用与封存)、电气化改造;在厂界外通过购买绿证、CCER、投资新能源项目等方式进行合规抵消——但前提是“降无可降”,杜绝“花钱买零碳”的投机行为。
四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。推动产品碳足迹核算、低碳认证,倒逼供应链绿色转型,使“零碳”从工厂延伸至产品。
五是技术创新驱动。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,攻关零碳制造工艺、新型储能、二氧化碳转化利用等前沿技术,将零碳工厂打造为创新策源地。
这五大任务共同指向一个结论:零碳工厂不是单一技术的叠加,而是一场涵盖能源、制造、管理、供应链乃至商业模式的系统性重构。